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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那書題,觸動了我》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非非

 

書評:

    未曾結婚,哪用離婚?十歲為人婦,使我驚訝,不得不買此書一讀,看看到底是哪回事。

    主角Nujood的經歷固然是全書的主線,它揭示童婚的荒誕可悲。但更值得注意的是書中其他女性的遭遇,她們的故事,反映了中東社會制度的其他面向,尤其是加害女性的陰暗面──男性利益至上、一夫多妻制、女性不能受教育及時刻面對性侵犯等。

    我先說主角Nujood,她是也門人,是童婚的受害者:2008年,一個30歲的男子向她父親提親,為了減輕家庭負擔,也為免女兒被陌生人性侵犯,父親答應了婚事。Nujood未及發育便要嫁人實在不合理,婚後被丈夫強暴、做苦役、被剝奪上學的權利,這種種令她身心受創。她忍無可忍,受到二媽的提醒,獨自到法院申請離婚,最後得直。她脫離夫家,回復女孩的身份,再度上學。她的事件在國內外引起很大的回響,保守派視Nujood為罪人,但有女童因她的事例得到鼓舞而尋求司法協助,解除婚約。

    其他婦女的故事則有助讀者了解也門,甚或中東文化有多荒謬、對女性有什麼不良影響。書中的女性可分作三類:

    第一類是無奈者,沒機會上學、見識淺陋、不合理的婚姻制度行之已久等造成她們保守認命,屈從不合理的制度,長久承受身心的重擔,不曾想過反抗。

但是她們心地善良,對Nujood深表同情。這類女性包括Nujood的母親、姊姊Mona和二媽Dowla。

Nujood早婚,母親沒作聲;Nujood要求離婚,她不認同。她不是不愛女兒,而是文化舊俗深植她心中,她沒想過提出改變,她認為女人的命運就是這樣。她十六歲出嫁,在婚事上無權過問;婚後丈夫娶妾,她也無權反對。她被父權至上所害,卻又信奉凡事要從夫的說法。

    姊姊Mona很可憐,她在十三歲時被人強暴,為免家聲受損,父親把她嫁給那人。這種做法沒有懲罰強姦犯,卻懲罰了受害者,逼使她們與施暴者終生為伴。丈夫後來跟Mona大姊姊通姦,並且失蹤,Mona便要獨力養家。這段婚姻對她造成多重傷害,由此她對Nujood的情況深表同情。她反對Nujood的婚事不果,要求妹夫在妹妹發育後才跟她有性事,妹夫卻違反承諾。她的力量雖小,但已盡力保護妹妺。眼看男人對女性殘暴不仁,Mona對男性有這樣的看法:「男人都是罪犯,永不要聽從他們。」(Men are all criminals. Never listen to them.)不合理的婚姻制度令她對男人產生偏見,並作出如此尖刻的批判。

    二媽Dowla是一夫多妻制的受害者,她嫁給Nujood的父親後生了五個孩子,丈夫沒有養家,她只好靠行乞維持生計。沒有經濟能力卻娶妻,只為滿足男性慾望而罔顧女人的感受,是自私的行為。她跟Mona一樣,反對Nujood的婚事,但比Mona進步,因為她提議Nujood尋求司法援助。

    第二類是加害者,她們為荒誕文化習俗所害,卻不自覺地把這些習俗加諸別的女性身上,又或是對受害者無動於衷,Nujood夫家的女人屬於這個類別:

    Nujood給丈夫強暴時大聲呼叫,婆婆沒有施以援手。第二天,婆婆跟姑姑發現被單上有血跡,足證Nujood是處女便大感高興,她們重視一片處女膜,卻漠視女童被逼性交的痛苦。十歲的女孩本在玩樂的階段,但婆婆逼她當婦人,做繁重的家務。參加婚禮的女性歡欣起舞,沒有人驚訝於新娘Nujood如此年幼,因為童婚是平常事,當地有句俗語:「要婚姻美滿,便要娶個九歲女。」(To gurantee a happy marriage, marry a nine year-old girl.)這「美滿」是對男性而言,對一個女童來說,有何幸福?還得一提,女童的丈夫年紀往往很大,以Nujood為例,丈夫便是三十歲。其他受害女童如九歲的Arwa ,丈夫比她年長二十五年;12歲的Rym則嫁給43歲的男人。

    此外,有老師不贊成Nujood復課,因為她已嫁人,不再是小孩,恐怕對同學有不良影響,這未免不分是非,不談童婚之錯,卻把女童視如罪人。Nujood是受害者,理應得到同情和幫助,讀書更是改變她命運的良方,反對Nujood上學,只會令她見識淺薄,阻礙她的發展,說不定終生在窮鄉裏生活,最後便是結婚,並且生大群子女,被丈夫漠視。這豈不是把悲劇延續下去嗎?

    第三類是幸運者,她們受過高深教育,且有工作。她們不為傳統習俗所影響,不用穿深色的衣服或罩袍,且打扮時髦。好像也門時報的女記者,她們可以帶子女上班,兼顧家庭和工作,Nujood對此感到疑惑,她難於想像丈夫怎能接受太太這樣的行徑。她們樂於協助童婚受害人,Shada是當中的代表人物。

    Shada是Nujood的義務律師,一直幫助Nujood辦理離婚,期間她温柔慈愛地對待這個小女孩,讓她感到温暖。協助Nujood離婚雖然是正義的事,但男尊女卑、重視家庭聲譽等傳統思想使她面對巨大的壓力和危險:Nujood的丈夫怒斥她破壞婚事,Nujood的叔伯責難她損害了家聲,對這些指責,她不是平靜以待,便是不予理會,她一直保護Nujood,免她受驚。她的勇氣和正義影響了Nujood,女孩立志將來成為律師,幫助受苦的女孩。

    把幸運者跟第一、二類婦女相比,便發現也門存在兩種階級的人,一者生活在開明和自由的環境裏,傳統習俗對她們影響不大;一者處於野蠻和受壓迫的境況,深被不合理的制度所害。大概是社會文明發展未及全面所致,這還需要時間改變僵化不仁的思想。慶幸的是,在2009年,也門國會通過法案,訂定十七歲為合法結婚年齡;此外,男人要有經濟能力才可多娶一個妻子,以免無力養家,害苦女人。

    這本書雖以英文書寫,但文字淺易,不難讀。書後還有閱讀指引,啟發讀者從多方面討論,以其中一道問題為例,它問及為何Dowla願意協助Nujood而其他人不能。這些問題沒有標準答案,但它刺激讀者的思維,使讀者不致一頭埋在Nujood的故事裏,徒有慨嘆而少了對也門社會理性的分析。

書本資料:

書名:I Am Nujood, Age 10 and Divorced

作者:Nujood Ali with DELPHINE MINOUI

翻譯:Linda Coverdale

出版:Broadway Paperbacks New York 2010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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