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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愛吃,卻不敢下筆 》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非非

我喜歡吃東西,卻不敢下筆寫關於吃的文章,因為我的口味實在太怪,讀了的人可能嗤之以鼻。

讀名家的作品,他們不是愛吃龍蝦、大閘蟹,便是品酒、品茶,當中細述各地的特產和做法,並引經據典說食物的故事,我真的慚愧,無法寫一篇有關吃或食物的傳記式文章。

不過,最近有兩件小事引起我寫文的念頭:一個男孩從我的身邊經過,他的鼻子埋在一小袋栗子裏;又有一次,我在蛋糕店前駐足看一個藍莓雪芳蛋糕,並想像它的味道,回過頭來,懵然不知身在何處。男孩和我都有着對食物的一份癡。

我不愛吃肉,卻不是素食者,我喜歡吃根莖類的食物:薯仔、芋頭、蕃薯。記得有一次,我在朋友家作客,她做了咖喱雞,席後我讚薯仔好吃,她問我雞煮得怎樣,我坦言自己不吃雞,她答不上話來。吃自助餐時,別人都留意生蠔、龍蝦的位置,以驚人速度取來滿滿一碟。我嘛,專攻薯仔,不管烤、炆、炸、焗,都合我口味,至於伴着薯仔的主角,我就不屑一顧。別人不吃的卻成了我的囊中物,簡直是與世無爭。焗薯雖然快熟,卻不及黃皮的好吃,而白皮的小圓蛋般的薯仔更滑,有時我也會當飯吃。小時候父親常做薯仔餅,把黃薯刨成絲,混了肉碎和葱,放在滾油裏煎成金黃色,為了它,我多吃了兩碗飯。現在我已沒有這個口福了,不過幸福感仍在心中。有個愛吃的朋友好奇地問我如何煮芋頭,我說切片蒸熟了,然後放在鑊裏慢煎,邊沿鬆脆,十分可口。不用肉嗎?她問。我說不用,她看來很失望。確實,肉類在我心中沒有份量,可以說,我根本視它如無物。

我愛吃甜食,但並不講究。曾經讀過香港著名女作家的文章,說朱古力不宜放在雪櫃裏,否則會改變它的味道,又談到可可粉佔多少成的才算最好吃。我只管吃,成份和儲存方法不大理會,名牌朱古力我不懂吃,反愛吃馬莎叫operetta的一種,小圓球外有兩線忌廉,表面沾了碎果仁,第二層有威化,內裏是榛子和朱古力醬,就是那多變的配搭滿足了我。我曾經在航機上吃過芝士雪糕,那芝士香久久留在口中,回到香港便找尋芝士雪糕。專門店的店員向我推介草莓味的芝士雪糕,可是草莓味太濃,沒有半點芝士香。自此,每次到超級市場,我都會看看雪櫃,找尋它,然而一直沒有找到。除了想像蛋糕的味道,每次走過餅店,我都站住定睛看櫥窗,欣賞做餅師的手藝,必定要家人多次催促我才離開,就像跟主人散步的狗,嗅到了一些特殊味道便一直賴在原地。第一年工作,賺了錢便買了栗子蛋糕回家,不過兩天,便吃得精光。我愛吃栗子蓉,綿綿的、夾着栗香,忌廉與蛋糕夾雜,添了香滑的奶味。以後也常常買蛋糕回家,紅豆抹茶和黑森林也是我愛吃的。不過平價的切件蛋糕也不錯,黃梅花籃和拿破侖也好吃,小時候的花籃還有一小撮綠色的椰絲,我吃的時候從蛋糕底部吃起,久久也不捨吃上面的果醬。

我是廣東人,卻不常喝老火湯,也不在意有沒有湯喝,舉凡正氣有益的食物,我都無可無不可。不少朋友愛喝湯,吃東西講求清淡,喜蒸燉炆的烹煮方法,我卻無炸物不歡。上茶樓的話,必定點炸春卷、鹹水角,尤其愛吃煎麵(兩面黃),我不論甚麼配料,麵條在口中卜卜散開,我便覺着香口而富動感。許多年前,在美孚的海邊,媽媽帶着我們買油炸鬼,小販把麵粉條拉得幼長的,然後放在滾油裏,瞬間便脹大成形,我們一人一條,熱辣辣,又鬆脆,如今已看不到這種現場表演了。

我愛吃的東西都難以歸類,而我的偏吃習慣和怪口味都是家人寵成的,過年時,我不愛吃肉,父親為我煎荷包蛋,媽媽和弟弟都笑我有肉不吃,有福不享,我堅持沾了醬油的荷包蛋才是最好吃。中秋節到了,家人分吃月餅,我嘛,也是拒諸門外,獨吃江蘇餅。現在長大了,偶然也會吃肉,雞、排骨、豬手也會試試,但偏執的怪脾性仍然未改。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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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feifrances2013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