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殺人後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 非非

 

死亡、人性都是我感興趣的主題,上星期六,我到百老匯電影中心看《殺人凶戲》(The act of killing)。

 

電影以1965年印尼軍人蘇哈托發動政變,掀起大規模剿滅共產黨和華人為主題,但並非由第三者重述屠殺事件,而是拍攝當年的劊子手怎樣把那場屠殺拍成電影,所以這套電影包含戲中戲。

 

這幾個劊子手對當年的事講得很自然,夾雜笑聲豪語,例如被問到屠殺人民是戰爭罪行,應該受國際法庭審判,其中一人不以為然,他說「戰爭罪行」由勝利者定義,既然勝者是蘇哈托,劊子手便沒有罪責。又如其中一個劊子手要重現當年燒村落的場面,找了一條村來拍攝,雖然是一場假戲,但殺、燒、搶,以及大聲喧鬧、橫衝直撞的場面嚇得小孩不斷哭泣。這人還說事件重演的話,他會把全村的女人強姦,十四歲的女孩尤其合他的胃口。

 

殺人兇手拍攝審判及虐打共黨的場面時,佈景真實,演技認真,沒有絲毫切膚之痛或悔疚,除了一個。

 

他就是安瓦爾岡戈,他是一個流氓,靠在電影院賣黃牛票賺錢過活。在清剿共黨間,他負責虐殺嫌疑犯。電影院的天台是個猛鬼的地方,當年不少人在那裏被處決,他回憶說自己大約殺了一千個人。他說那些本是健康的人,到了天台後便落得死路一條。這個反省,也是我關心的一個重點:人怎忍心把活生生的人扼殺?人沒有這個權柄,但這些事件自古以來一直發生。曾讀過關於狼的書,作者說到,兩狼相鬥,只要一方輸掉了,勝者便讓對方離去,不會殺死牠。狼還不比人殘暴。

 

安瓦爾岡戈說,由於虐打共黨令天台血流成河,血腥味久久不散,他便發明了一個乾淨的方法:把鐵線的一端繫在柱子上,再在囚犯頸上繞圈,他在另一端用力地拉,便扼死了對方。他是唯一受過去折磨的人,常常發噩夢,他說過不希望枉死者找他報復,他以飲酒、吸煙、聽歌和跳舞來消解恐懼。我不斷想,不該死的人死了,他們的靈魂往何處?會跟兇手結怨嗎?這些血債又怎樣償還?真有報應這回事嗎?在他飾演共黨成員時,其他人假裝虐待他、要勒死他,這刻,他說他演不下去,導演約書亞問他是否體會到當年無辜者的痛苦,因為安瓦爾岡戈畢竟是演戲,但那時的囚徒知道自己必死,他說他感受到。

 

在電影的尾段,安瓦爾岡戈重回殺人電影院,他看遍每個角落,然後便反胃作嘔,這個片段持續了很久,看來他真的對當年所作感到非常噁心。

 

這群劊子手年輕時都是流氓,他們把流氓解作「自由人」(freeman,並稱起源於英文歌“Born Free”。自由?被殺的共黨成員,身不由己地、無申辯的餘地便死去,這是一個很大的諷刺,哪有自由?更諷刺的是這群殺人犯在電影中以Born Free為主題音樂,他們站在大瀑布前作出悠然自若的神態,不斷搖動身體,一個演員扮死去的共黨,他拉着安瓦爾岡戈的手說感謝他的虐殺,讓他可以進入天堂,這實在美化了殺人事件。

 

Born free, as free as the wind blows, as free as the grass grows. Born free to follow your heart.

 

當年的暴徒隨意而行,自以為自由,實在誤解了自由的意義,他們滿手沾了鮮血,殺人後卻無需負上罪責。此外,歌詞也有一段:

 

Born free, and life is worth living

 

But only worth living

 

'Cause you're born free

 

任何人都生而自由,應好好地活,但意識型態的錯誤、人的自以為是,無端令他人草草結束了生命。

 

 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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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feifrances2013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